多元入學升學制度

入學管道

四技二專的入學管道相當多元,包含需要統測成績的甄選入學、聯合登記分發;不需要統測成績的技優保送入學、技優甄審入學、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、特殊選才聯合招生;需要學測成績的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,以及其他管道如各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單獨招生等,由各校訂定招生規則等。





參考網站:https://12basic.edu.tw/edu-8.php

一、甄選入學

適合對象

    此為招生校數最多、規模最大的入學管道,會採計統測成績。分為「一般組」與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(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的學生),至多選擇 6 個校系科組志願報名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1.甄選流程分為二階段,第一階段為統測成績篩選;通過一階之考生可參與第二階段,為各校系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,指定項目由各校系科訂定,例如學習歷程資料審查(備審)、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、術科實作、筆試、面試等。

    2.甄選總成績需包含統測成績(占比上限 40 %,不可為0)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。其中,指定項目之書面審查資料(含「學習歷程資料」及「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(含技能領域科目)」兩項合計)占總成績比率不低於 40 %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,公告正備取名單。考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,招生委員會將依考生之志願序及正備取情形,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。

二、聯合登記分發

適合對象

    已參加統測的考生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完全採計統測各科成績,並依各校系科組自訂之科目權重,加權後合計為總分數。共同科目權重為 1 至 2 倍,專業科目權重為 2 至 3 倍,各校系科組之科目成績權重請參閱當學年度簡章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依照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,再按其志願序依序分發。

三、技優保送

適合對象

    曾參加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所列之競賽,獲得各職類全國前三名或選拔入選國手資格之優秀選手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不採計統測成績,符合保送入學資格者,可就採計所參加的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中,擇一類別報名,並且上網選填該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,直接分發錄取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依照競賽獲獎名次及等第對照表,排序每位考生的排名。若等第相同,則以該競賽職類參加人數較多者排名在前,再依考生排名順序及其選填志願分發。

四、技優甄審

適合對象

    曾參加技優甄審入學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,或已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、通過專技人員普通考試之考生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符合資格之考生可就採計獲獎的競賽、證照職類或專技證書的所有招生類別中,跨類別選擇至多 5 個校系科組志願,報名參加指定項目甄試。

甄試可包含面試、術科實作、備審資料審查(含學習歷程資料)等,不辦理筆試,也不採計統測成績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公告的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後,招生委員會將依照考生的志願序及正備取情形,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。

五、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

適合對象

    就讀技高(高職)期間未曾轉學,且學業成績優異,競賽、證照、社團參與、服務學習等各方面表現良好,具備相關證明,並符合校內遴選資格者,可經由校內推薦機制,獲選為科技繁星被推薦考生,錄取優質的科技校院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所有考生依 8 項比序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,比序項目依序為:

    第1比序: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

    第2比序: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

    第3比序:5學期技能領域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,為呼應 108 課綱強調學生實習操作能力,調增部定實習科目學分數形成「技能領域」,提供學生不同專業訓練,強化基礎實務技能。

    第4比序: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

    第5比序: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

    第6比序: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

    第7比序:競賽、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。

    第8比序:學校幹部、志工、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。

備註:

    綜合高中考生,第 2 比序為專精科目、第 3 比序為核心科目。

    實用技能學程、建教合作班以「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」為第3比序項目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依照考生 8 項比序排名、考生選填志願、各校系招生名額及各技高學校推薦順序,進行四輪分發錄取作業。

    全部報名考生進行比序排名後,取各單一高職(技高)學校第 1位為第一輪分發考生、第 2 位為第二輪分發考生、第 3 位為第三輪分發考生, 其餘考生均為第四輪分發考生。

    各輪分發考生,依其比序排名及所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,進行分發,且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 1 名(第四輪至多 2 名)。若第一輪分發考生因志願選填不足或已額滿而未獲分發,僅由該校原訂於第二輪分發的考生優先參與第一輪遞補分發,且此項遞補,不會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結果。

    分發錄取生不論放棄與否,皆不得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。

六、特殊選才聯合招生

適合對象

    在專業領域具備特殊技能或專長,或者具有特別之經歷、學習背景、成就,或是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 ~ 3 年期的青年。本招生分「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」與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兩組,每位考生限擇一組,至多選擇 5 個志願報名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由各招生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審,可採書面資料審查、經歷審查、面試、筆試、術科實作考試等,不採計統測及學測成績。

各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得訂定「優待加分條件」,可針對不同的教育體系、成長環境、特殊經歷、經濟弱勢以及特定身分、地區之學生給予特別加分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,公告正備取名單。考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,招生委員會將依考生之志願序及正備取情形,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。

七、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(四技日間部)

適合對象

    為高中生升學四技之主要招生管道。高中普通科學生、綜高學生、藝術群職業類科學生,皆可憑大學學測成績參加,至多申請 5 個校系志願。

成績採計

    甄選流程分為二階段,第一階段為學測成績篩選,至多採計 4 科科目;通過一階之考生可參與第二階段,為各科技校院辦理之複試,內容以備審資料審查(含學習歷程資料)和面試為主。

    申請入學總成績包含學測加權平均成績以及複試成績,由各校系組分別訂定各項目占總成績比例,合計考生之總成績。

錄取方式

    各校系組依考生總成績高低及招生名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,並公告正、備取名單。錄取之考生於報到規定期限內,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。

八、其他管道

其他入學管道包括:「四技二專日間部單獨招生」、「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」、「藝術與表演類系科單獨招生」、「身心障礙學生招生」、「運動績優學生招生」、「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」、「軍事校院士官二專班招生」、「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」、「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」、「產學訓合作訓練四技專班招生」,以及其他聯合或單獨招生管道,招收特殊專長學生、在職人士、產學合作班等不同對象,讓有意願升學和進修的考生皆有適性發展的機會。


台北北一【科大四技】
(02)2361-6650 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30-1號2樓

台北北一【設計學院】
(02)2314-9900 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30-1號3樓

台北北一【研究所.大學轉學】
(02)2382-6300 台北市中正區南陽街16號

台北北一【會計師.記帳士】
(02)2382-6300 台北市中正區南陽街16號

台北北一【公職.國營.銀行考】
(02)2382-6300 台北市中正區南陽街16號

內湖北一【科大四技】
(02)2627-6707 台北市內湖路一段737巷8弄9號

新北北一【科大四技】
(02)2263-9833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2段169號

高雄北一【科大四技】
(07)235 - 0688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294號

台中北一【研究所.大學轉學】
(04)2225-5601 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23號2樓

台中北一【會計師.記帳士】
(04)2225-5601 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23號2樓

台中北一 【公職.國營.銀行考】
(04)222-55601 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23號2樓

高雄北一 【研究所.大學轉學】
(07)235-0688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294號

高雄北一 【會計師.記帳士】
(07)235-0688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294號

高雄北一 【公職.國營.銀行考】
(07)235-0688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294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