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技二專的入學管道相當多元,包含需要統測成績的甄選入學、聯合登記分發;不需要統測成績的技優保送入學、技優甄審入學、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、特殊選才聯合招生;需要學測成績的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,以及其他管道如各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單獨招生等,由各校訂定招生規則等。
(114甄選入學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
(114聯合登記分發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 已參加統測的考生。※成績採計 完全採計統測各科成績,並依各校系科組自訂之科目權重,加權後合計為總分數。共同科目權重為 1 至 2 倍,專業科目權重為 2 至 3 倍,各校系科組之科目成績權重請參閱當學年度簡章。※錄取方式 依照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,再按其志願序依序分發。
(114技優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 曾參加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所列之競賽,獲得各職類全國前三名或選拔入選國手資格之優秀選手。※成績採計 不採計統測成績,符合保送入學資格者,可就採計所參加的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中,擇一類別報名,並且上網選填該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,直接分發錄取。※錄取方式 依照競賽獲獎名次及等第對照表,排序每位考生的排名。若等第相同,則以該競賽職類參加人數較多者排名在前,再依考生排名順序及其選填志願分發。
(114技優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 曾參加技優甄審入學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,或已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、通過專技人員普通考試之考生。※成績採計 符合資格之考生可就採計獲獎的競賽、證照職類或專技證書的所有招生類別中,跨類別選擇至多 5 個校系科組志願,報名參加指定項目甄試。甄試可包含面試、術科實作、備審資料審查(含學習歷程資料)等,不辦理筆試,也不採計統測成績。※錄取方式 公告的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後,招生委員會將依照考生的志願序及正備取情形,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。
(114繁星計畫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 就讀技高(高職)期間未曾轉學,且學業成績優異,競賽、證照、社團參與、服務學習等各方面表現良好,具備相關證明,並符合校內遴選資格者,可經由校內推薦機制,獲選為科技繁星被推薦考生,錄取優質的科技校院。※成績採計 所有考生依 8 項比序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,比序項目依序為: 第1比序: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 第2比序: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 第3比序:5學期技能領域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,為呼應 108 課綱強調學生實習操作能力,調增部定實習科目學分數形成「技能領域」,提供學生不同專業訓練,強化基礎實務技能。 第4比序: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 第5比序: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 第6比序: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。 第7比序:競賽、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。 第8比序:學校幹部、志工、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。※備註: 綜合高中考生,第 2 比序為專精科目、第 3 比序為核心科目。 實用技能學程、建教合作班以「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」為第3比序項目。※錄取方式 依照考生 8 項比序排名、考生選填志願、各校系招生名額及各技高學校推薦順序,進行四輪分發錄取作業。 全部報名考生進行比序排名後,取各單一高職(技高)學校第 1位為第一輪分發考生、第 2 位為第二輪分發考生、第 3 位為第三輪分發考生, 其餘考生均為第四輪分發考生。 各輪分發考生,依其比序排名及所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,進行分發,且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 1 名(第四輪至多 2 名)。若第一輪分發考生因志願選填不足或已額滿而未獲分發,僅由該校原訂於第二輪分發的考生優先參與第一輪遞補分發,且此項遞補,不會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結果。 分發錄取生不論放棄與否,皆不得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。
(114特殊選才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 在專業領域具備特殊技能或專長,或者具有特別之經歷、學習背景、成就,或是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 ~ 3 年期的青年。本招生分「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」與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兩組,每位考生限擇一組,至多選擇 5 個志願報名。※成績採計 由各招生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審,可採書面資料審查、經歷審查、面試、筆試、術科實作考試等,不採計統測及學測成績。各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得訂定「優待加分條件」,可針對不同的教育體系、成長環境、特殊經歷、經濟弱勢以及特定身分、地區之學生給予特別加分。※錄取方式 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,公告正備取名單。考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,招生委員會將依考生之志願序及正備取情形,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。
(11四技申請入學簡章查詢與下載)※適合對象 為高中生升學四技之主要招生管道。高中普通科學生、綜高學生、藝術群職業類科學生,皆可憑大學學測成績參加,至多申請 5 個校系志願。※成績採計 甄選流程分為二階段,第一階段為學測成績篩選,至多採計 4 科科目;通過一階之考生可參與第二階段,為各科技校院辦理之複試,內容以備審資料審查(含學習歷程資料)和面試為主。 申請入學總成績包含學測加權平均成績以及複試成績,由各校系組分別訂定各項目占總成績比例,合計考生之總成績。※錄取方式 各校系組依考生總成績高低及招生名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,並公告正、備取名單。錄取之考生於報到規定期限內,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。
其他入學管道包括:「四技二專日間部單獨招生」、「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」、「藝術與表演類系科單獨招生」、「身心障礙學生招生」、「運動績優學生招生」、「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」、「軍事校院士官二專班招生」、「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」、「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」、「產學訓合作訓練四技專班招生」,以及其他聯合或單獨招生管道,招收特殊專長學生、在職人士、產學合作班等不同對象,讓有意願升學和進修的考生皆有適性發展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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